合同双方当事人:
出卖人(以下简称甲方):
住址:
身份证号:
电话:
买受人(以下简称乙方):
住址:
身份证号:
电话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律之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;
第一条: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北京市 区 街 楼 号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,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,产权证号为: 国有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圆整。
(¥: )
第二条: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,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。
1.身份证及户口薄
2.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
3.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的证明
4.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
第三条: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
1.无合法证件的房屋
2.有产权争议的房屋
3.经批准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
4.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的出卖的房屋
第四条: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,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
1.身份证及户口薄
2.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
第五条:甲方保证该房屋 (仅有/无)下列(任何/第 项)
1.该房屋为国家或单位以各种形式补贴、建的房屋、在同等条件下,房屋土地管理所属房屋经营部门或原出售单位有优先购买权。
2.该房屋为已出租的房屋,甲方一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。同等条件下,乘租人有优先购买权。
第六条:付款时间与方式
1.乙方于 2002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圆

